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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管理制度

2016-12-22  点击:[]

一、总则

第一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是学校进行电化教育教学、学生科学实践、教师电化教育教学研究的重要的教学活动场所。根据《高校电化教育工作规程》,必须加强实验室管理中心的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实验室管理中心管理的现代化和科学化,以保障教学的正常进行、电化教学质量与科学研究水平,提高办学效益。

第二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必须努力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完成学校电化教学任务,不断提高电化教学水平;根据需要与可能,积极开展电化教学研究和电教技术开发工作,为学校的素质教育提供优良的环境和教育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是学校的教育教学信息中心和信息流通的控制中心,必须为学校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服务。

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的建设,纳入学校及学科总体发展规划,从实际出发,每年投入固定资金,建设和完善硬件设施,添置设备和资料,做到硬件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与科学管理协调发展。

二、任务

第五条 担负电化教学实践的实验室管理中心,负责全院设备的管理,应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与学科教师一起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完善音频、视频、摄像、摄影等教学资料,配合学科教师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学院各项活动。

第六条 要重视加强实验教学环节,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吸收科学和教学的新成果,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通过实验教学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七条 建设和管理学校的计算机校园网、广播电视网,做好全校教育教学信息的获取、输入、储存、处理、分析等工作,力争学校的管理数据化。

第八条 做好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开展实验教学装置的研究和自制。

第九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管理机构

第十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实行学校统一领导、部门管理的体制。实验管理中心主任岗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令;

2、检查督促实验室管理中心完成基本任务;

3、制订有关管理规章制度,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4、制定和实施学校实验室管理中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年度设备费、资料费分配方案;

5、督促检查实验室管理中心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使用情况,负责重要精密仪器和贵重设备的效益管理;

6、负责实验室管理中心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调拨、控购商品核查和报批工作;

7、参与实验室管理中心人员定编、岗位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实验室管理中心人员有关技能考核和组织工作;

8、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电教设备的采购方案。

9、配合各系搞好各项演出等活动。

10、做好放片管理工作;保养维护校园的闭路电视系统。

11、做好学院计算机设备与系统的维护工作,并配合协助信息中心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

12、做好摄影摄像工作;管理好校园电视台和校园广播台。

第十一条 健全和加强对实验室管理中心的管理,设实验室管理中心科长一名,负责实验室管理中心管理的具体工作。实验室管理中心科长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院实验设备的采购(市场调研、询价、谈判)与维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设备管理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

2、负责演播剧场、香如故三楼会议厅的节能及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3、负责演播剧场的投影机、计算机、DVD机、灯光、音响设备的维护、保管工作,保障设备使用安全,并做好电教设备的使用记录。

4、负责学院校园广播台和校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和学院有线电视网络铺设、更改、维护。

5、科学管理好演播剧场、配合各系搞好专业演出汇报等活动;定期放映影片。

6、每期《学院新闻》的审稿和监督制作工作。

7、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在使用前开启设备、使用中守候设备、使用后并闭设备,必须清楚所管理的设备工作状态,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问题。让任课教师和学生满意。

8、积极配合有关系、处(室)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对电教室、电教资料室和仪器设备室实行电教主任科员负责制。电教主任科员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主管的设备器材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负责贡院108室的节能及消防安全等工作。

3、认真管理摄像机、DVD机、音响设备、脚架、照相机、画板、新闻碟片、影像资料等物品,做到分门别类、定位存放并做好上述物品借出、收回等工作,做到无差错。

4、妥善保管各种实验设备技术档案。及时做好全院实验设备的台账记录以及与其他相关处室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账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目相符。

5、认真办理实验设备租用手续,严格按规定办事、保证所租设备完好无损收回。熟悉所管理的设备和资料等物品,工作中随叫随到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任课教师和学生满意。

6、积极配合有关系、处(室)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每月一次完成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自我检查,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

第十三条 学院的实验场地实行分区管理,各分区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有:

实验室管理人员一:

1、负责图书馆多媒体教室(图书馆101室),图书馆202、203、204、205、206、207录音实验室、黑匣子表演实验室、摄影实验室的节能及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2、帮助在上述实验室授课的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该室的电教设备,协助做好所管理实验室的临时使用安排。

3、负责上述实验室的投影仪、计算机、DVD机、音响等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设备使用安全。

4、负责上述每间实验室的《教学电教场地工作记录表》收发,及时处理和回复表上的所反映的有关设备的情况。

5、科学管理好演播剧场、黑匣子表演实验室,配合各系搞好专业演出汇报等活动。

6、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在使用前开启设备、使用中守候设备、使用后并闭设备,必须清楚所管理的设备工作状态,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问题。让任课教师和学生满意。

7、积极配合有关系、处(室)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验室管理人员二:

1、负责贡院多媒体教室(贡院101、102、116、213、 学术报告厅)、电视演播实验室(贡院104、105、109、115)、录音实验室(贡院112)、标准放映间(贡院107)、苹果机实验室(贡院106)的节能及消防安全工作。

2、帮助在上述实验室授课的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该室的电教设备,协助做好所管理实验室的临时使用安排。

3、负责上述实验室的投影仪、计算机、DVD机、音响等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设备使用安全。

4、负责上述每间实验室的《教学电教场地工作记录表》收发,及时处理和回复表上的所反映的有关设备的情况。

5、负责学术报告厅的各项活动的彩排演出的灯光、音响等配合工作,协助中心主任做好音视频的制作、存档工作。

6、负责全院实验场地及实验设备的申请安排以及确认工作,保证非教务处安排的实验场地的正常使用以及教学实验活动使用设备的正常借用。

7、负责学院各种活动影视图片资料的整理、编号、保存、管理工作,确保学院影视图片资料的查找和调度工作。

8、负责实验管理中心的文件收发、制作,处理实验管理中心的日常内务,协调与各部门的关系。

9、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在使用前开启设备、使用中守候设备、使用后并闭设备,必须清楚所管理的设备工作状态,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问题。让任课教师和学生满意。

10、积极配合有关系、处(室)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验室管理人员三:

1、负责贡院多媒体教室(贡院402、406、410)、非编实验室(贡院512、312、315)、语音实验室(贡院405、507)、计算机实验室(贡院407、409)、拷贝室(贡院501)、苹果机实验室(贡院412)节能及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2、帮助在上述实验室授课的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该室的实验设备,协助做好所管理实验室的临时使用安排。

3、负责上述实验室的投影仪、计算机、DVD机、音响等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设备使用安全。

4、负责上述每间实验室的《教学电教场地工作记录表》收发,及时处理和回复表上的所反映的有关设备的情况。

5、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在使用前开启设备、使用中守候设备、使用后并闭设备,必须清楚所管理的设备工作状态,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问题。让任课教师和学生满意。

6、积极配合有关系、处(室)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实验室管理人员四:

1、负责翰院多媒体教室(翰院实验教学楼212、213、214、215、312、313、314、315、412、413、414、415、416、417、418、419、501、502、503、504、505、506、507、509、511、513、514)、翰院演播实验室(翰院512、515、516、519、517-1、517-2、518-1、518-2室)、录音实验室(翰411、407-1、407-2、409-1、409-2室)的节能及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

2、帮助在上述实验室授课的任课教师正确使用该室的电教设备,协助做好所管理实验室的临时使用安排。

3、负责上述实验室的投影仪、计算机、DVD机、音响等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设备使用安全。

4、负责上述每间实验室的《教学实验场地工作记录表》收发,及时处理和回复表上的所反映的有关设备的情况。

5、负责学院音响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6、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在使用前开启设备、使用中守候设备、使用后并闭设备,必须清楚所管理的设备工作状态,必须随叫随到、及时解决问题。让任课教师和学生满意。

7、积极配合有关系、处(室)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应建立一支结构合理、水平高、相对稳定的队伍。这支队伍是学校教学和科研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从事教学和科研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十五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有高、中级技术职务的人员加强指导,并分别按照各类人员的职责、建立考勤、考核制度。

第十六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教师的职务聘任、级晋升工作,根据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特点和本人工作实绩,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设备管理

第十七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管理中心统一管理。设备器材室的物资器材和资料,在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领导下由实验中心主任科员负责管理。

第十八条 资料室和仪器设备室是贮存仪器和资料的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和资料的安全和室内安静。仪器的存放要分类、定橱、定位。实验室管理中心要有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对校园网控制中心的服务器,必须选派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较强的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要制定操作规程,健全使用、维修、保养和日常工作记录制度。操作人员必须分别情况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定期向教导处报使用记录。

第二十条 仪器设备和资料的管理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提高完好率。做好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定期检修和检测,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国家对有关商品的控购规定,健全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报失制度。实验室管理中心所有的仪器设备,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一律不得随意拆装、外调和出借校外单位。对长期搁置不用或使用率极低的仪器设备,管理员应向教导处提出妥善处理意见。

六、安全与卫生

第二十二条 实验室管理中心应切实做好安全和卫生工作,经常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文明教育,确保安全和环境的整洁。发现事故后,应积极救护,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七、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在实验室管理中心管理中,工作成绩显著者或仪器维修和功能开发成效明显的、对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设备资料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工作中成绩较突出的个人学校给予奖励,事迹特别突出的上报上级部门给予表彰。

第二十四条 对实验室管理中心管理不重视,工作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违反规定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浪费和安全事故的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或经济上给予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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